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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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建德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工 资5000元。 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 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 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负 担。 需要交纳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应在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 十五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用,逾期不交纳的,本 院将强制执行。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9-23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