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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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闽0203执恢677号 吴荣彬: 申请执行人柯浩与被执行人吴荣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闽0203民初4356号民事判决书。原执行案号为(2018)闽0203执149号,现本院依职权恢复了本案的执行程序,执行案号为(2020)闽0203执恢677号。申请执行人确认被执行人已强制履行完毕,本院收取诉讼费537.5元,执行费800元。至此,(2018)闽0203执149号、(2020)闽0203执恢677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