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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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权责任纠纷 |
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2019)闽0503民初9605号民事判决; 二、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侵权,解除对***磁卡充值购气的锁定和限制;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50元,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负担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50元(多预交的50元予以退回),由泉州市燃气有限公司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