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案件执行
法院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将张兰英名下位于裕华区不动产(不动产权证书号:530041111)过户到戴兵名下。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3-10
发布日期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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