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罚金
法院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鄂9006执1761号

刘涛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鄂9006刑初496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刑庭移送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之后,该判决中涉财产部分刘涛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鄂9006执1761号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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