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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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赊购种子化肥款本金7950元。 二、被告***、***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赊购种子化肥款自2017年5月23日至2020年4月14日的利息5266.9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69元,由原告***负担2元,由被告***、***负担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30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