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0-1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他执行
法院 习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习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黔0330执831号

本院立案执行罗现康申请执行吴浩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为本金28440.00元,利息2880.00元,案件受理费255.00元,执行费330.00元,共计31905.00元,已全部执行到账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罗现康,本案全部执行完毕,于2020年4月13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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