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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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调取并复制***(身份证号码:)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广场南路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证券账户,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的交易明细及***在该证券账户开通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资料。 二、调取并复制***(身份证号码:)在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黄海路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证券账户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的交易明细、***在该证券账户开通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资料以及该证券账户跌至预警线、平仓线后证券公司通知***补充担保物的相关记录。 三、调取并复制***(身份证号码:)在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分公司营业部开设的证券账户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的交易明细、***在该证券账户开通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资料以及该证券账户跌至预警线、平仓线后证券公司通知***补充担保物的记录。 四、调取并复制***(身份证号码:)在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后海大道证券营业部开设的证券账户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的交易明细、***在该证券账户开通融资融券业务的相关资料以及该证券账户跌至预警线、平仓线后证券公司通知***补充担保物的记录。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7-23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