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夏银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耐勤实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宁夏银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的银行账户存款,保全金额为443738.15元,保全期限一年。 二、不足部分依据查明的其他账户,依法冻结。 保全费2739元,由申请人上海耐勤实业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9-09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