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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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城轩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疆天成典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典当纠纷 |
法院 | 塔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新疆天成典当有限公司的起诉。 本案邮寄费850元,由原告新疆天成典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