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甘肃西部粤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泰安市东之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反诉被告)甘肃西部粤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撤回本诉,准许被告(反诉原告)泰安市东之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撤回反诉。

本诉案件受理费4362.50元,由原告(反诉被告)甘肃西部粤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791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泰安市东之源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0-05-14
发布日期 2020-11-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