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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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芜湖赛格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皖0207民初3949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两原告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童静,上海必和(芜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芜湖赛格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陈志宾,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芜湖赛格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9日立案受理。 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李柏东 二零二零年八月三日 法官助理刘超 书记员范苗苗 |
裁判日期 | 2020-08-03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