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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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蚂蚁公寓租赁有限公司 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德管业经销部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河南蚂蚁公寓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信阳市羊山新区金德管业经销部支付货款1294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从2020年8月3日本案立案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应当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61.79元,由被告河南蚂蚁公寓租赁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20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