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大竹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纠纷
法院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重庆大竹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736096.08元,并自2019年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支付重庆大竹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损失。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160元,减半收取5580元,由四川中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6-12
发布日期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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