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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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承德广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偿款人民币540094.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200.94元,减半收取4600.47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缴纳二审案件受理费)。 |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