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辽05执保9号 本院执行的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辽05民初17号民事裁定书,即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对被保全人北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全财产已完毕,现通知书如下: 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辽05民初17号民事裁定书保全执行完毕。 审判员 王志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刘明杰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