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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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阜新方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0)辽0921执保319号 申请保全人阜新方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凯,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保全人娄娜,女,****年**月**日生,汉族,个体,现住阜蒙县。 本院保全的阜新方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娄娜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经保全,已保全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王莺龙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刘 莹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