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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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0115执198号 范丽丽与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作出的(2019)鲁0125民初3182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我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济南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完全部义务,本案执结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2019)鲁0125民初3182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 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