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广播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鲁0102民初10010号 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吕辰。 被告:济南广播传媒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范东妹。 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广播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19日立案。原告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张美丽 二零二零年九月二日 书记员何昱锡 |
| 裁判日期 | 2020-09-02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