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安徽雄鹰有限公司
合肥鑫城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施工费138000元及利息(注:截至2019年8月30日的利息为6555元,之后的利息以138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4.75%标准计算至款清之日止);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60元,减半收取计1530元,由***、***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7-31
发布日期 2020-11-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