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亿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泰州市乐和物资有限公司 江苏天和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苏亿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起诉。 原告江苏亿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经交纳的案件受理费22800元,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