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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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偿付所欠原告***货款218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19年10月27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0元,由原告***负担88元,被告***、***负担17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8-10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