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1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104民初6061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

杭州市西湖区。

委托代理人王屏,系原告配偶。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男,汉族,1990年3月21日,户籍所在地××

江省诸暨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按规定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由原告***负

担。

审判员沈澄

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刘探

裁判日期 2020-09-07
发布日期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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