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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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1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浙0104民初6061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户籍所在地 杭州市西湖区。 委托代理人王屏,系原告配偶。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男,汉族,1990年3月21日,户籍所在地×× 江省诸暨市。 本院在审理原告***诉被告***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按规定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5元,由原告***负 担。 审判员沈澄 二零二零年九月七日 书记员刘探 |
裁判日期 | 2020-09-07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