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渠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渠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725执832号 杨小明: 杨小明罚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000元。本院已于2020年9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渠县财政局。至此,本院执行的(2019)川1725刑初49号刑事判决书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