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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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便丽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说一不二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设备使用费174540元; 二、北京便丽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北京说一不二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441792元; 三、驳回北京说一不二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065元,由北京说一不二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1652元(已交纳);由北京便丽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41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7-28 |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