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天空千迅文化有限公司 北京多彩互动广告有限公司 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多彩互动广告有限公司保证金567556.57元、装修押金20000元,以上共计587556.57元; 二、被告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多彩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利息(以587556.57元为基数,自2019年6月11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标准计算); 三、驳回原告北京多彩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675元,由被告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保全费3457.78元,由被告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北京多彩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已交纳,被告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多彩互动广告有限公司)。 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北京多彩互动广告有限公司已交纳,被告北京蜂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多彩互动广告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20 |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