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碍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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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大庆市城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排除妨碍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2 |
| 发布日期 | 2019-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