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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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福清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闽01民终721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之本次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应当依法继续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长薛繁金 |
裁判日期 | 2018-09-03 |
发布日期 | 2020-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