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明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江苏科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丹阳市明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桥支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2019)苏1181执1315号案件申请执行人为丹阳市明琪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申请复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8-10
发布日期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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