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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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湛江市裕荣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万能居生鲜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广东万能居生鲜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20917.71元给原告湛江市裕荣贸易有限公司。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61.47元,由被告广东万能居生鲜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10-31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