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来宾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桂1302民初161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原不具备执行条件事项又具备执行条件的,可以恢复(2019)桂1302民初1613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申请重新立案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和提供执行事项具备执行条件的证明。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6-25
发布日期 20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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