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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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赞皇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赞皇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张建朋在支付宝账号20×××58上的存款的3976元,期限为一年。 二、查封被执行人张建朋所属的车牌号为冀A×××××的东风雪铁龙牌汽车一辆,期限为二年。 三、查封被执行人武彦军、刘跃斌坐落于赞皇县共有的房产,证号为1030000471。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4-23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