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1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纠纷
法院 涞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涞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623民初1776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原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国春,山西永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住***。

负责人:桂奋,系该公司经理。

原告***、***、***与被告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保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10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谷立娜

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日

书记员王建华

裁判日期 2020-10-20
发布日期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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