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关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元旭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相邻关系纠纷 |
| 法院 | 苍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苍南县龙港镇花言茶语奶茶店补偿款25000元; 二、驳回苍南县龙港镇花言茶语奶茶店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由苍南县龙港镇花言茶语奶茶店负担619元,苍南县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8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4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