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福建朝日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省鑫澳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鹰潭市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江西省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江西省鑫澳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盛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鹰潭市天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朝日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14819万元。

二、如上述冻结、扣划的款项数额不足以偿还本案债务,则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其他相应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7-11-17
发布日期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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