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中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华信求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由被告江苏中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666057.53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该款自2013年1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二、驳回原告***对被告李瑞罗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533元,由原告***负担963元,被告江苏中瑞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担19570元,鉴定费1000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8-10-18
发布日期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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