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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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中弘弘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乾元盛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宏盛利安置业有限公司 北京旺泰恒辉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御马坊置业有限公司 京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五洲嘉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旺泰创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被告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乾元盛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4%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600万元)转让给第三人新疆五洲嘉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行为; 二、驳回原告北京旺泰创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6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中弘卓业集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