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北新宏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孝感新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中止对孝感新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新宏基.站前壹号公馆”9栋5单元409室房屋的执行。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