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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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夹江支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执行 |
法院 |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1825执608号 四川省盐业总公司乐山分公司: 天全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四川省盐业总公司乐山分公司诉讼费催缴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000元。本院已于2020年10月26日将该款转付给天全县人民法院。至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一项规定,天全县人民法院移送执行的(2020)川1825执608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