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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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达贸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合肥隆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售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与安徽达贸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办理朗峰大厦第1幢17层X-XXXX室房屋的交接手续; 二、安徽达贸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损失23660元; 三、驳回安徽达贸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115元,由安徽达贸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6632元,由安徽达贸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担167元,***负担646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