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莲峰支行 艺凯贸易(东莞)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博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艺凯贸易(东莞)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亚******支付货款81061.9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81061.9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被告艺凯贸易(东莞)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南亚******赔偿货物损失9639元。 三、驳回原告南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99元,保全费940元,合计3039元,由原告负担139元,被告艺凯贸易(东莞)有限公司负担29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