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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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奥达佳陶瓷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藤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告广西奥达佳陶瓷有限公司、***名下价值2,070,000元内财产的保全措施; 二、将被告广西奥达佳陶瓷有限公司存于本院的担保款217,886元予以退回。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2-10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