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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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南阳市万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原告***和被告南阳市万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签订的《商铺认购合同》为有效合同; 二、确认原告***和被告南阳市万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签订的《商铺认购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3项、第八条第2项条款为无效条款; 三、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354元,减半收取1177元,由被告南阳市万事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2-29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