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德州中联大坝水泥有限公司德城区分公司 山东德棉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9483.2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998元,由原告***承担229元,被告德州中联大坝水泥有限公司德城区分公司承担769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9-24 |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