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第一支公司
重庆弘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科东新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保护财产权不予答复
法院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予解除本院(2019)渝0151执保630号执行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重庆科东新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开设的账号为x上的存款600000元的保全;

二、准予解除本院(2019)渝0151执保630号执行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重庆科东新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开设的账号为x上的存款571139.05元的保全。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1-21
发布日期 2020-01-0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