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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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德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河源市响家整装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紫金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河源市响家整装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2日签订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二、被告河源市响家整装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装修工程款53603.53元;款交本院转原告***收领(执行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紫金县支行;户名,紫金县人民法院;账号:200*************476)。 本案受理费1675元,由被告河源市响家整装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140,原告负担535;立案时,原告***先行预交受理费1125元,本判决生效后予以退回59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3-09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