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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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济南正道广告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扣押被申请人济南正道广告有限公司所有的鲁AT15**号汽车一辆。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 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日期 | 2020-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