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东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51民初5792号 原告: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宏俊,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该公司员工,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该公司员工,住***。 被告:重庆东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龙小平,董事长。 原告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东宏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8日立案。原告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谭小东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七日 书记员叶利 |
| 裁判日期 | 2019-10-17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