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沙市帝兆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久鸿家庭农场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临湘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湖南久鸿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5500000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冻结期限为一年。申请人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二、查封卢杨所有的位于岳阳楼区五里牌办事处佘家垅居委会房屋一套,查封期限一年; 三、查封马明华所有的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建材交易中心房屋一套,查封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长沙市帝兆建设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2-11 |
| 发布日期 | 2020-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