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11-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台州新林龙电工器材有限公司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法院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履行协助原告***办理台州新林龙电工器材有限公司解散期间所需手续的义务,并向原告交付台州新林龙电工器材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鉴。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0-30
发布日期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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